法税研究/稽查应对
企业税务2019-03-270

中国公民一定就全球所得纳税吗?国籍、住所与税收居民身份

本文作者 王永敬 晟典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律师,税务师 武汉大学会计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金融、税务、房地产及建筑工程领域的诉讼、仲裁与非诉讼业务。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第一期)。拥有超过20年的金融、法律、财税等专业领域实务经验,先后取得律师、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澳大利……

王

王永敬

原载法税辉映 / 鲲鹏网站编辑

本文作者

王永敬 晟典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律师,税务师

武汉大学会计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金融、税务、房地产及建筑工程领域的诉讼、仲裁与非诉讼业务。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第一期)。拥有超过20年的金融、法律、财税等专业领域实务经验,先后取得律师、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擅长为客户提供“法律+税务+商业”一体化综合、务实、有效的法律及财税专业服务。

电话:0755-83789960 13924627009(微信同号) 邮箱:wyj7401@hotmail.com

本文作者

刘双双 晟典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税务、金融、房地产领域的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法律及财税事务。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同时通过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税务师职业资格等专业资格多门考试。

【摘要】 具有中国国籍但不构成中国税收居民情形的,仅就境内所得纳税,无需就全球所得缴纳个税;无中国国籍但构成中国税收居民情形的,需就全球所得缴纳个税。此外,若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另一方税收居民的,则按中国与另一方签订的双边国际税收协定处理。

引 言

《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颁布以后,中国税务机关对中国公民在全球范围内取得收入的征税权,以及弃籍税等问题引起轰动,也成为公众和财税及法律专业人士热议的焦点。热议浪潮中,笔者迄今并未看到深度讨论和分析的观点。似乎,中国税务机关对中国公民的全球征税权在《个人所得税法》框架内无可厚非。实则,未必。

一、中国国籍不等于税收居民身份

《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订)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新个税法判定税收居民的标准是住所及居住时限而非国籍,且新个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住所的判定标准系习惯性居住,也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若一名中国公民未在中国习惯性居住,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累计居住未满183天,则该中国公民即便具有中国国籍也不能判定其为税收居民。反之,如一名无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在中国习惯性居住或连续六个纳税年度内任一年在中国累计居住满183天(财税【2019】34号公号),则该外国公民即便无中国国籍,仍会被判定为税收居民。因此,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并非判定中国税收居民的标准。

二、具有中国国籍但不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无需承担全球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订)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二条规定,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在中国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税,而无需就来源于全球的全部所得缴纳个税。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税【2019】34号)规定,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9】34号公告,即便该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已成为《个人所得税法》下的中国税收居民,但因其在中国无住所且累计居住满183天的纳税年度连续不满六年,其仍然不属于实质性中国税收居民,仍可享受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缴个税的优惠政策。 因此,具有中国国籍的无住所公民不满足实质性中国税收居民情形的,无需就全球全部所得在中国缴纳个税。

三、无中国国籍但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需承担全球纳税义务

根据新个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也就是说,即便未取得中国国籍,不属于中国公民,但其因家庭或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习惯性居住,或其虽未在中国习惯性居住但连续六个纳税年度内任一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且从未离境连续超过30天的,也会被认定为税收居民,从而就其来源于境内及境外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即就其全球取得的全部所得在中国缴纳个税。 根据第财税【2019】34号公告,若无住所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连续不超过六个纳税年度,则就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无中国国籍但构成中国税收居民情形的,需要就全球取得的全部所得在中国缴纳个税。

四、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他国税收居民的,按双边国际税收协定处理

若个人既满足中国税收居民标准,又满足他国税收居民标准,则应按中国与他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处理,如中国与新加坡签订的《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在身份认定方面,同时为缔约双方居民的个人,其税收居民身份应按规则予以认定,认定顺序依次为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所、国民所属缔约国(国籍)、双方主管当局协商。 综上,中国国籍并非是中国税收居民的认定标准,也不是全球所得缴纳个税的依据。即便具有中国国籍,也可能因不满足中国税收居民标准而无需就全球取得的全部所得在中国缴纳个税。

【后话】

是否构成某一国的税收居民,“住所”问题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判别标准,而税收当局对“住所”的定义似乎语焉不详、甚至避而不谈,法律及财税对“住所”的解读也各持己见、偏颇常现。后续,我们将就此撰文发表自己的观点。

公众号声明: 1、本公众号系以非商业目的传播和分享信息及资讯的公共平台,所发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公众号文章欢迎转载、摘编或以其他形式利用,但利用须注明出处。 3、本公众号文章中所述信息、观点等仅供读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上的意见或建议,本公众号及作者亦不承担基于文章中任何可能的错误或遗漏而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快速回答与搜索引导

问:如何理解“中国公民一定就全球所得纳税吗?国籍、住所与税收居民身份”中的核心税务问题? 答:阅读本文时建议按“适用主体—交易或所得性质—计税规则—征管程序—证据材料”五个层次理解。标题或形式相似的业务,可能因实际出资、控制、居民身份、经营实质和证据链不同而得出不同结论。

问:实务中需要优先核对哪些信息? 答:优先核对政策的发布机关、效力层级、生效时间、适用地区和后续修订,再对照当事人身份、合同、发票、账簿、资金流、股权和履约资料。

SEO / GEO检索关键词 中国公民一定就全球所得纳税吗 国籍 住所与税收居民身份、企业税务、税务风险 税收征管 涉税争议

阅读提示 具体个案应结合现行有效政策、交易事实和主管机关口径判断。

Related Service

境外所得申报与税务合规

围绕居民身份、境外所得归集、抵免资料与申报口径,协助个人和企业梳理中国税务合规事项。

查看服务内容与办理流程 →

同专题文章

股权重组

趣店罗敏补税7.9亿元的三重法税问题

趣店前身High Templar披露罗敏就历史股权重组申报7.9亿元个人所得税。本文从VIE与股权代持、公司代付个人税款、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治理程序三个层面,分析纳税人认定、交易定性、经济利益与公司利益边界。

2026-10-23

企业所得税

有发票就能税前扣除吗?企业所得税凭证、证据链与补救路径

发票合规、交易真实与支出可扣除,是企业所得税处理中相互联系的不同判断。本文结合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则,梳理资料留存、补开换开、60日补救与以前年度追补的适用边界。

2026-10-15

观点速递

“股权价值为限”语境下回购(保证)义务责任边界与执行乱象——评(2025)最高法执复27号案

在股权回购纠纷司法实践中,小股东以所持股权价值为限为大股东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约定,其责任边界认定始终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就潘某腾、朱某水执行复议案作出的(2025)最高法执复27号终审裁定,维持将“股权价值为限”的回购保证责任扩大解释为可追及保证人其他财产的执行裁定,该执行裁定的逻辑不仅混淆了责任形态边界,违背契约自由原则,更涉嫌“以执代审”侵蚀生效判决既判力,且具有全国性的影响力或示范效应。本文结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其裁判瑕疵与实践危害值得警惕。

2026-10-12

需要专业法税分析?

如需结合个案获取定制化法税分析,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团队

提交研究留言